「公司是我開的,為什麼不能想領多少就領多少?」
「每個月固定領薪水比較好,還是年底公司有賺錢再分股利?」
「聽說老闆領薪水可以列公司費用,那我把薪水調高一點,不就可以少繳營所稅?」
如果你正在經營公司,這些問題一定不陌生。
尤其是一人公司、小型工作室或夫妻一起經營的公司,老闆常常身兼業務、行政、客服、財務,甚至還要負責倒垃圾。
工作做得比員工多,結果連自己的薪水都不知道怎麼領才合理!
其實,對公司老闆而言,領薪水與領股利,不只是領錢時間不同,還會影響公司營所稅、個人綜所稅、健保費及公司的現金流。
到底哪種方式比較有利?今天就用「厚咖啡」的阿賀當例子,帶你一次搞懂。
一、公司是我開的,為什麼不能直接把錢領走?
阿賀開了一家「厚咖啡」,每天從早忙到晚。
某天,阿賀看到公司銀行帳戶裡有100萬元,心想:
「終於有錢了!先轉20萬元到自己帳戶,當作辛苦工作的獎勵好了。」
等等,這樣可不一定行!
因為公司和老闆是不同的法律主體。
即使公司只有阿賀一個股東,公司帳戶裡的錢,也不等於阿賀個人的存款。
老闆要從公司取得資金,必須有合理、合法的原因,例如薪資、股利、費用代墊款返還,或有真實債權債務關係的借款往來。
其中,最常見的兩種收入,就是領薪水與領股利。
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:
- 薪水: 老闆實際替公司工作,公司支付的工作報酬。
- 股利: 老闆因為持有公司股權,公司依法將可分配盈餘分給股東。
簡單來說,薪水是工作的報酬,股利是投資當股東的回報。
所以,老闆即使是股東,也可以因實際任職而領薪水;但股利不能想領就領,必須依公司法、章程及相關決議程序辦理。
二、老闆領薪水與領股利,稅務差在哪裡?
先看最重要的比較表。
這張表可以先記住一個觀念:
薪水可能減少公司的課稅所得;股利則是公司稅後盈餘的分配。
這是兩者最大的稅務差異。
三、老闆領薪水,可以幫公司節省營所稅嗎?
可以,但有前提!
依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71條,實際執行業務的股東、董事、監察人,或兼任經理及職員的股東,其符合規定的薪資支出,可以核實認列。
但公司必須有合理的薪資安排、必要的決議或約定、實際任職情況及支付紀錄。
不能因為年底發現公司賺太多,就隨便補一張薪資單,說老闆今年應該領200萬元。
以厚咖啡為例
假設厚咖啡今年在支付阿賀薪水前,有100萬元的稅前獲利。
阿賀實際負責營運、採購及店務管理,規劃每月領5萬元,全年60萬元。
先假設這60萬元符合稅法認列條件,且不考慮公司另外負擔的保險費或其他成本。
在這個例子中,公司因為認列60萬元薪資費用,營所稅從20萬元下降到8萬元。
公司少繳12萬元營所稅!
但這不是說老闆已經成功節稅12萬元。
因為阿賀領到60萬元薪水後,這筆收入仍須列入個人薪資所得,依法計算綜合所得稅。
公司省下的稅,可能變成老闆個人的所得稅負擔。
還要加上可能發生的勞健保、退休金及相關薪酬成本。
因此,公司少繳稅,不等於老闆與公司加起來就一定少繳稅。
四、如果不領薪水,全部改領股利會更省嗎?
不一定!
假設阿賀不領取60萬元薪水,厚咖啡的課稅所得就是100萬元。
公司先繳20萬元營所稅,再扣法定盈餘公積8萬,剩下可分配盈餘72萬元。
如果這72萬元符合合法分配條件,並全部分配給阿賀,就成為阿賀的股利所得。
阿賀取得的股利,依規定可選擇:
方法一:合併計稅
將股利併入個人綜合所得,適用5%~40%累進稅率,並按股利金額的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,每申報戶最多8萬元。
方法二:28%分開計稅
股利按28%單獨計算稅額,再和其他所得的稅額合併報繳,不享有8.5%股利抵減。
如果72萬元全部採28%分開計稅:
720,000 × 28%=201,600元。
加上公司原本繳納的20萬元營所稅,這個簡化情境下,公司及股東兩階段所得稅合計為401,600元。
但請注意!這不代表阿賀一定要選28%。
如果阿賀原本的其他所得不高,選擇合併計稅,可能比28%分開計稅有利得多。
也就是說,薪水與股利哪種省稅,必須從公司到股東一起算,不能只看其中一段。
而且,公司要分配多少盈餘,還須先考量累積虧損、法定盈餘公積、其他法定限制及合法決議程序。前面的例子是為了說明稅負關係,不代表稅後盈餘可一律全數立即分配。
五、薪水與股利,到底要怎麼比較才公平?
很多人比較薪水與股利時,只拿薪資所得稅率去對照股利28%,這其實不夠完整。
因為薪水是在計算公司所得稅之前,可能先列為費用;股利則是在公司繳完營所稅後,才能從可分配盈餘中發放。
舉例來說,對同一筆100萬元的公司稅前獲利,可以安排不同的合法報酬與盈餘分配方式。
以上沒有將稅後盈餘直接視為已發放股利,也沒有納入公司額外薪酬成本。
接下來還需要比較兩件事:
第一,老闆個人的薪資、股利及其他所得,合併後會產生多少綜合所得稅?
第二,公司與老闆合計要負擔多少所得稅、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費?
例如,阿賀的配偶也有薪資收入、家中有扶養親屬,或阿賀另外有股票股利、租金所得,都可能改變整體結果。
115年度單身個人的基本申報條件中,一般免稅額為101,000元、標準扣除額為136,000元,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上限為227,000元。
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無條件把所有扣除額重複使用;實際應依所得內容及申報條件判斷。
所以,最適合的薪資與股利組合,從來不是固定比例,而是每位老闆都需要重新試算。
六、除了所得稅,老闆還要注意二代健保
「薪水和股利算完稅,應該就結束了吧?」
還沒,二代健保也可能要算進來。
1. 老闆領薪水,會影響健保嗎?
公司負責人的健保投保規定,和一般受僱員工不同。
依健保規定,雇主或自營業主原則上以營利所得作為一般保險費的投保金額基礎,並依適用級距及規定辦理。
如果公司同時支付負責人薪資,還要留意投保單位補充保費的計算。
也就是說,不能簡單認為:
「負責人每月薪水5萬元,健保費就一定按5萬元計算。」
2. 老闆領股利,會有2.11%補充保費嗎?
有可能。
符合條件的國內股利所得,單次給付達20,000元,原則上須計收2.11%補充保險費。
但如果老闆以雇主身分在該公司投保健保,已列入健保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部分,可依規定扣除,避免重複計費。
此外,若公司另有高額獎金、薪資所得總額高於員工投保金額總額等情況,也可能產生不同的補充保費負擔。
因此,不能只因為薪水沒有一般股利的2.11%計費方式,就認為領薪水完全沒有其他保險成本。
七、老闆真的想節稅,建議先做好這四件事
第一件:為實際工作建立合理薪資
如果老闆每天都在公司工作,負責管理、業務或執行專業工作,可以評估合理的薪資制度。
先確認工作內容、報酬金額、公司決議、薪資紀錄及實際給付。
不要等到年底結算,才臨時決定今年要補領多少薪水。
第二件:分配股利前,先試算個人所得稅
股東如果原本所得不高,股利合併計稅的8.5%抵減可能相當有利。
如果本來已經屬於高所得者,則應同時計算28%分開計稅,以及是否涉及個人基本稅額。
不能只看股利金額大小就決定。
第三件:確認公司要留多少營運資金
公司帳上有獲利,不代表銀行存款就有那麼多。
假設厚咖啡年底有100萬元存款,但下個月要支付30萬元貨款、25萬元薪資及房租,還準備花20萬元汰換設備。
這時候,老闆如果只想把錢領走,可能會讓公司陷入周轉壓力。
公司至少應先評估未來幾個月的現金流需求,再決定盈餘分配金額。
第四件:不要把公司帳戶當成私人錢包
老闆偶爾需要代墊公司費用,或與公司有真實的借款往來,並不代表每一筆資金往來都不能發生。
但每一筆錢,都要有合理的用途、憑證及正確的帳務紀錄。
尤其不能將實際的薪資或盈餘分配,隨便掛成「股東往來」,以為這樣就不需要處理稅務問題。
帳務清楚,才能分清楚公司欠老闆多少、老闆欠公司多少,以及公司真正可動用的資金。
八、常見QA:公司老闆最常問的5個問題
Q1:一人公司也可以發薪水給自己嗎?
可以,但必須有實際任職、提供工作及符合規定的薪酬安排。
公司即使只有一位股東,仍是獨立法律主體。符合條件的薪資可依法認列公司費用,老闆則應申報個人薪資所得。
但如果是獨資商號或合夥事業,稅務處理不同,不能直接套用有限公司的方式。
Q2:公司今年虧損,老闆還能領薪水嗎?
可以,前提是確實提供工作、薪酬約定及費用認列符合規定。
薪水並不一定要等公司賺錢才發。
但股利分配不同,必須依公司法先確認虧損彌補、可分配盈餘及其他法定條件。
Q3:老闆把薪水調高,是不是就可以少繳很多稅?
公司可能因為合理認列薪資費用而減少營所稅,但老闆個人的薪資所得會增加,還可能影響相關保險費負擔。
如果缺乏實際工作、必要約定、支付事實或合理依據,也可能面臨費用認列爭議。
所以,不是薪水開得越高越好。
Q4:公司不發薪水,只發股利可以嗎?
如果老闆只是股東、沒有提供工作,本來就不一定需要領薪水。
但若實際在公司工作,應依真實職務、薪酬安排及相關法規處理。
公司能否分配股利,則要確認可分配盈餘及公司法程序。也不能利用股利名義掩飾實際薪資給付。
Q5:領薪水和領股利,哪一種通常比較省稅?
沒有絕對答案。
所得較低、具有薪資所得扣除額或股利抵減空間的人,可能有不同的有利組合;所得較高的老闆,還要比較股利28%分開計稅及最低稅負。
最重要的是將公司營所稅、老闆個人綜所稅、健保與其他相關成本一起試算,而不是只比較單一稅率。
HAO!計觀點|老闆領多少錢,不該只看銀行帳戶有多少
很多創業老闆都有一個習慣:
公司缺錢的時候,自己先拿錢進去墊。
公司有錢的時候,又覺得反正是自己的公司,先轉一點出來應該沒關係。
久而久之,公司和個人的資金混在一起,連自己都搞不清楚:
「我到底是領薪水、拿回代墊款,還是把公司賺的錢分走?」
問題不只是稅金,還可能讓公司的財務狀況失真。
對中小企業來說,我們更建議把老闆的收入拆成兩個觀念。
薪水,是支付老闆實際工作的報酬。
老闆也需要生活費,不應該每個月都等公司有剩錢,才能決定自己能領多少。
股利,則是公司經營成果的分配。
等公司確實賺錢、具備合法分配條件,而且已保留必要營運資金,再評估如何分配給股東。
透過HAO!計,把公司的收入、成本、費用、應收應付與財務報表整理清楚,才能知道公司究竟賺了多少、現金還有多少、哪些錢可以分、哪些錢需要留下。
公司有賺錢,不代表老闆可以全部領走;老闆有領錢,也不代表公司真的有賺錢。
好的財務管理,是讓老闆有合理的收入,也讓公司有繼續成長的底氣。
畢竟,創業不是把公司的錢全部放進自己口袋,而是讓公司和老闆,都能越來越有錢。
HAO!計|把財務變簡單,創業自在又有感。
資料來源
- 財政部《所得稅法》:營所稅稅率、個人薪資所得、股利所得與相關課稅規定。
- 財政部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71條:薪資支出之認列規範。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之認定標準。
- 財政部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公告(116年5月申報適用)。
-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: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與適用規定。
- 中央健康保險署:公司負責人領薪水與股利之補充保險費計算說明。
- 財政部:未分配盈餘加徵5%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計算規定。
- 經濟部商工行政諮詢系統:公司盈餘分配與相關公司法規定。
本文依截至2026年11月2日之台灣相關規定整理。案例為簡化教學,未納入所有會計與稅務調整、實際薪酬附加成本、公司盈餘分配限制及個別身分差異;實際應依公司組織型態及股東情況判斷。